第七十一期廉心讲堂
一、典型案例
1.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艳政绩观偏差、大搞舆论造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2015年至2022年,田艳任印江县委书记期间,为进一步提高个人知名度,企图捞取政治资本,通过打造虚假人设并营造舆论声势,获得较高的社会关注度。2018年至2021年,田艳长期接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KTV娱乐活动,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高档白酒、礼金等财物。田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委原书记张冠军乱作为、假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2017年至2023年,张冠军在乡村振兴迎检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搞“面子工程”,花费大量财政资金在农业园区大门等位置安装大型电子显示屏、建设参观通道,多次组织养殖户临时集中以制造市场繁荣、交易活跃假象;在项目推进中重规模、轻效益,重立项、轻管理,导致大量资产长期闲置,浪费巨额财政资金。张冠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释纪说法
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列出,体现了党中央对其政治危害性的深刻认识。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党员干部从政干事的根本准则,也是检验党性与作风的“试金石”。《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这为广大党员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院纪委将推动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作为政治监督的核心内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政绩观与党的使命任务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