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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比选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9-01 10:14:47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拟采购专业化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采购服务期限2年。平台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有偿护士上门服务。现邀请具有专业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市场比选。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备注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项目

2年

采用平台服务分成模式,即每例“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咨询费”或“上门服务费”,按照固定比例分成,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

注:供应商为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提供的“互联网+护理服务”信息平台需与昌通码平台完成对接


二、报名(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过期不予受理。(工作时间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16时30分)。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电话。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为公开比选项目,若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比选文件的比选人不足三家,但至少有一家合格,则本项目按正常程序进行比选。


六、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厂商家方可参与比选。


七、比选须知

1.比选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密封后加盖公司公章。包括:报名材料、比选人资格要求印证资料及评分表(详见附件)内容印证资料。(响应文件正副本都需加盖公章)

2.院内比选小组根据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并现场宣布各公司最终得分。


八、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者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九、报名地址:城南大道2966号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医保信息科。


十、联系电话:0791-85202261(尚老师)


附件--互联网+护理服务比选需求及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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